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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2023-12-19 回复部门 中阳县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中鸣小区地下停车场,按照相关法律,属人防区域,现在暂用作小区居民停车位。其不具备不动产权证书,不符合可销售车位,但中鸣公司旗下中鸣物业公司公然违反法律法规,在不允许售卖的情况下公然售卖,面对买不起车位的业主,用停车费2元/h一天封顶30元,一年10950元远高于市价的停车费用来收取。该物业公司长期以来横行霸道,甚至当作公用停车场用于外部车辆按时停车收费来谋取不属于物业公司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小区住宅公共区域或地下室等收益属于全体居民共有,现在被该物业公司全部贪污挪用,他们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严重损害了本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希望市长,能够核实情况严查此事,给本小区居民维护正义。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4-02-01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您的来信答复如下:

1、关于中鸣小区地下停车场属于人防区域问题。经核实,中鸣小区地下停车场并非全部属于人防区域,同时物业公司及开发商均未出售人防区域车位。中鸣小区地下停车场共有车位929个。人防区域车位30个、非人防区域829个、另有70个非人防车位改为本小区业主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停放使用。中鸣小区车库于2020年10月建成投运,由山西中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根据国家现行规定“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非人防区域车位所有权属于开发商山西中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根据吕梁市方圆测绘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9月29日所作,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说明,车位并不在公摊范围,不在规划区域范围,开发商有权对停车位使用管理、出售。因此,中鸣小区车位所有权为建设开发商山西中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2、关于中鸣小区停车费2元/h一天封顶30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规定,中鸣小区车辆停放服务费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由经营业主即物业公司自主确定。
????3、关于于外部车辆出入问题。物业公司表示主要为方便业主亲属设置,同时外部车辆进出也是按照现行标准收费,无违法违规情形。
????4、关于公共区域收益问题。中鸣小区并无公共收益,业主所见单元楼内1层广告机共16台,全部用于宣传各种消防案例、天然气使用、电梯乘坐安全、楼内隐患曝光等,无播放其它商业宣传,故不存在收益一说。地下室收益:中鸣小区地下室人防区域分别设置电动车充电桩21台、电动自行车充电口160个,全部用作小区业主车辆充电使用,充电所收费用全部用作上交电业局电费、设备维修费用、人防充电区域照明电费、区域卫生清洁等费用,并无贪污挪用一说。
????综上所述,中鸣小区并无来信人所说小区住宅公共区域、地下室等收益,被物业公司全部贪污挪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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